苏财购〔2017〕14号
各市、县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的编制和履约验收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采购人是承担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的主体责任人。要切实做好需求编制和履约验收工作,完善内部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细化内部流程,把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纳入本单位内控制度管理之中。
二、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的业务指导。加大对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监管力度,将履约验收结果与绩效评价有机结合起来。
三、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提高确定采购需求专业化服务水平,严格按政府采购政策编制招标文件,严把需求关。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存在不合理条件或不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等情形的,应及时指出并督促纠正。同时,积极配合和协助采购人做好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C:\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