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财购〔2015〕3号
各区财政局、市级各预算单位:
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2015年2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15〕7号),明确要求各市于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我市推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2月25日起,市本级及各区级预算单位开始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具体操作要求及内容见苏财购〔2015〕7号文。
二、为保证公务机票改革的顺利实施,请市级各预算单位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有关信息报送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www.yczfcg@yeah.net)。各区财政局负责本区预算单位信息报送相关事宜,汇总后报送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在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实施过程中,预算单位出现增减及信息变更的,务必及时将相关信息变更情况报送给同级财政部门,再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报送至民航局清算中心。
三、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等公务卡可以支付公务机票购票款。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发卡行均在上述银行范围内。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如不在上述银行范围内,区财政部门需尽快协调相关银行进行系统接口的开发工作。
四、各区财政局要积极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政策宣传、操作办法解答等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88365441。市直各预算单位如出现购票等操作方面的问题,请与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84669065。
盐 城 市 财 政 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