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机关事业单位,省驻盐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印刷品的采购管理,节减办公费用,我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15--2018年度公务印刷品定点采购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印刷范围
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省驻盐机关事业单位所有规定的印刷项目必须按本通知规定到定点印刷单位印刷。
实行定点管理的印刷项目为:信封、公文用纸、内部书刊和资料汇编、培训教材、报表、票据、证书等印刷品。
二、定点印刷有效期
本次招标确定的定点印刷单位服务有效期为2015年10月 1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此期间,定点印刷单位将按本通知公布的服务承诺、价格优惠率及参考报价(详见附件),向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省驻盐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有关印刷服务。
三、定点印刷单位
经公开招标,确定江苏凤凰盐城印刷有限公司、盐城市黄海彩印厂、盐城志坤印刷有限公司、盐城优佰商贸有限公司、盐城市华光印刷厂、盐城市美豪印务有限公司、盐城市创新印务有限公司、盐城市圆融数字印刷有限公司、盐城市中泰印刷有限公司、盐城银河印刷有限公司为公务印刷品定点单位。
四、定点印刷采购程序
1.填制印刷品定点采购单。各单位在进行印刷采购时,可在定点范围内自行选择。双方根据具体印刷业务,依照各定点单位承诺的价格和服务,商定具体价格及相关条件,填写定点采购单并签字确认。
2.定点单位根据采购单安排印刷。印刷品排版完毕后,定点单位将版样送采购单位校对并签字。
3.结算。采购单位对印刷成品验收合格后,按照定点单位出具的结算单和盖有“政府采购办公印刷品定点采购专用章”的发票,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或授权采购单位以转帐方式结算。
4.到非定点单位印刷。对定点单位不能印刷的项目,各单位根据定点单位出具的不能印刷证明,写出到非定点单位印刷申请,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同意后,方可印刷。未经批准不得到非定点单位印刷。
五、各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文件传达到所属单位,并统一认识,密切配合,努力做好公务印刷品定点采购工作。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定点印刷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的项目可参照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品牌、价格和服务承诺执行。对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请及时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反映。
附件:印刷定点单位基本情况、基本服务承诺和报价表
盐 城 市 财 政 局
2015年9月24日
C:\2015定点印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