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将(1)财政票据核销,(2)财政票据申领,(3)政府采购方式变更,(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5)各类财政业务、财政政策、产业基金咨询等五大类财政服务事项统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即日起,请需要办理上述财政服务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世纪大道21号)二楼K14-16窗口办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曾有志、郑 青; 联系电话:86663306; 监督投诉电话:80501220,68011220。
盐城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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