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购〔2017〕15号
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管,规范社会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经研究,定于2017年4月举办2017年第一期全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人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专家管理、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政府采购操作实务等。
二、培训对象
全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邀请长期从事政府采购监管及操作的专业人员主讲,结合社会代理机构管理方式改革,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实务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初次培训人员和已持证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后分别取得《江苏省政府采购培训证书》和相应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四、其他有关事项
本期培训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承办。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标准、报名手续等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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