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公园座椅等物资询价采购补充规定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采购编号:XSX-CG-201801005的
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公园座椅等物资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补充规定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第2条款修改为: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二、采购项目调整如下:采购项目名称、数量、规格修改为:采购公园座椅100只,规格150*40*40cm,要求为1、防腐塑木静电喷涂涂层橡胶塑料件符合GB19272-2011中5.2.6的要求;2、铸铝椅脚;3、不存在卡头、头发钩挂或缠绕结构。
其他项目删除。
三、投标函中报价表按修改后的采购项目相应修改。
特此通知。
采购人: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18年1月18日
附修改后的公告
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公园座椅等物资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采购编号:XSX-CG-201801005
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决定对公园座椅等物资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公园座椅等物资询价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承诺)。
2、: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三、采购预算价:
本次采购包括公园座椅100只,预算价为25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无效。
四、供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将全部公园座椅等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到位交付买方验收。
五、付款方式:
全部公园座椅等物资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付合同价的90%,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年(质保期壹年,从产品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结清。
六、投标要求:
1、供应商于2018年1月29日15时00分前将询价响应文件送至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县城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由响水县公证处工作人员签收,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不予接收。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29日15时00分前在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开标(县城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但未出示其有效身份证的,其投标作自动放弃处理。
3、询价响应文件由投标函、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如果有),同时必须附养老保险证明、售后承诺书、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书、营业执照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等组成。
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密封在封袋中(须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否则投标无效)。在封袋正面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拒收。
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必须是供应商单位正式职工。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外,并提供被授权人从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个人社保手册或人社部门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存放在另一个袋中,可以不密封,但应在封面上注明原件目录。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29日15时00分)前须向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保证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划入到收款单位账户,否则无效,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资金在银行间划款时间,建议提前办理。汇款人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人指定的以下任一个账户::一、接收单位: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响水支行,账号:1109680119002034388;二、接收单位: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户行:响水县建行营业部,账号:32001737136051144514。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若中标,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转为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若不中标,投标保证金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5、该采购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为一个包,要求供应商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
6、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将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均完全响应采购公告、文件需求且最低报价相同的,将根据产品技术参数和服务等择优确定,如果技术参数、服务等仍完全相同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人。
7、投标无效条款:
投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未提供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承诺书的。
(2)、要求提供原件而未提供,或虽提供但原件已无效的。
(3)、经营范围不符合规定的。
(4)、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未按规定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
(5)、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报价的。
(8)、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9)、投标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备注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
(10)、投标供货时间、质保期、免费维修期等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
(11)、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2)、询价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七、采购项目名称、数量、规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公园座椅 |
150*40*40cm |
100 |
只 |
1、防腐塑木静电喷涂涂层橡胶塑料件符合GB19272-2011中5.2.6的要求 2、铸铝椅脚 3、不存在卡头、头发钩挂或缠绕结构 |
以上参数不得出现任何 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制造和装配产品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和部件、国际国内运输及保险费用、包装、检验试验、验收、售后服务费用、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全部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公证费(300元)等交付使用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也包括供应商的利润和应承担的风险的费用。
九、答疑或澄清:
供应商若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请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将在法定时间内对供应商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并在响水招标投标信息(www.xsggzy.cn)和28365365体育相关栏目中公告。由于本次采购无报名和投标确认环节,采购人无法将澄清或修改内容直接告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查阅答疑或澄清,否则责任自负。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报价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询价文件,报价截止后不再受理针对此项目询价采购公告、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
十、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45 天,询价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询价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十一、标书费300元,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人: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响水县双园中路南侧
联系人:张良洪 联系电话:0515-89686010
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灌河路与北海路交叉口联系人:宋雅君 联系电话:0515-86881229
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响水县金海路177号联系人:张良海 联系电话:0515-86782009
时间:2018年1月15日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副)本
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公园座椅等物资询价采购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XSX-CG-201801005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或盖章)
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一、投 标 函
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我方仔细阅读和研究贵单位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公园座椅等物资询价采购公告(编号为XSX-CG-201801005),愿意按询价采购公告、文件的要求和下面的报价提供所需全部产品,保证所供产品为原厂生产且符合采购人需要的合格成品,并作如下承诺:
一、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投标单价(元) |
投标合价(元) |
备注 |
1 |
公园座椅 |
150*40*40cm |
100 |
只 |
|
|
1、防腐塑木静电喷涂涂层橡胶塑料件符合GB19272-2011中5.2.6的要求 2、铸铝椅脚 3、不存在卡头、头发钩挂或缠绕结构 |
2 |
合计 |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
二、如我方中标,保证在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将全部公园座椅等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到位交付买方验收。
三、质保期:质保期 年,从产品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完全理解和接受询价采购公告、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五、提供的项目为询价采购公告、文件中的所有项目,所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六、我方理解,“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
七、若成交,我方将按照询价采购公告、文件的具体规定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八、在整个询价采购活动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询价采购公告、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响水县有关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九、我方承诺接受询价采购公告、文件(包含澄清修改部分)的全部条款,且无异议。
十、若成交,本承诺书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或盖章)
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同志,性别 ,年龄 ,职务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系 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 的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 授权(被授权人的单位、姓名、职务) 为我方参加XSX-CG-201801005的 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公园座椅等物资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响应文件递交、澄清、质疑、投诉、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交纳和退还、签订项目合同等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被授权委托人。
被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授权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同时附:被授权人从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售后承诺书(格式要求)
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编号为XSX-CG-201801005的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公园座椅等物资询价采购项目,如中标,我们将认真履行如下承诺(内容自行确定):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或盖章)
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五、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
五(1)、承诺书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承诺,如有虚假,贵方可取消我方投标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五(2)、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必须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