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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港商务写字楼智能化系统、空调、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发布时间:2018-01-2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滨海港商务写字楼智能化系统、空调、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BHCGG201801007

一、招标条件: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采购的滨海港商务写字楼智能化系统、空调、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

包件一:滨海港商务写字楼智能化系统,主要包含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有限电视系统等;具体货物、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

包件二:滨海港商务写字楼空调系统工程,主要包含风管机、嵌机等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具体货物、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

包件三:滨海港商务写字楼家具采购主要包含滨海港商务写字楼1-5层家具家电的采购与安装。具体货物、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

一个投标人可以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也可以中一个或多个包件。

2.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30日历天。

3.项目地点:滨海港商务写字楼。

4.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5.质量标准:合格。

6.预算金额:包件一为人民币约29.29万元,包件二为人民币约109.61万元,包件三为人民币130.64万元。

7. 质保期:三年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包件一: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包件二: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是所投空调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该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4.包件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 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具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证书。

5.产品品质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所选参考品牌详见附件货物技术参数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其它品牌产品,此产品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售后服务等方面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招标人所选参考品牌,须在招标文件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予以增加,若投标人所投品牌非招标人推荐品牌或非招标人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公告中所增加的品牌,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7.投标人具有经营资格、范围、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8.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包件一为人民币4000元,包件二为人民币20000元,包件三为人民币25000。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汇票原件、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一并提交给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1612,联系电话0515-84198010)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122830--20181261700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王志东 周鹏  联系电话:13851092607 13024494996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所投项目、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经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的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与购买招标文件。(未注明相关联系信息等要求内容将被拒绝接收报名材料)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等方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或点击回执,未响应邮件内容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1703室)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3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付款方式: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60%;审计结束后支付合同款的85%,一年期满后付审计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且无违约金(如有须扣除违约金)满三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张诗 15949116266

代理机构:王志东 周鹏 13851092607  13024494996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提出。

联系人:王峰 0515-84190191

地 点:滨海县行政中心1029室(府前路1号)

 

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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