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的二十三条等规定,拟对盐城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采购人: 盐城市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租赁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的意见》,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化考场,为方便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根据规划,在我市南部地区(大丰、东台中选一地)下放设立一个小型车科目二考场。在该区域内,目前符合需求条件的只有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社会化科目二考场。该考场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等行业要求并且符合招标文件对社会化考场规模的需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40万元/年。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益民村六组。
(四)专业人员对相应供应商因专利、专用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论证意见: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符合招标文件对社会化考场规模的需求。
专业人员: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仇彬 工程师
盐城市物价局 张明 中级经济师
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张显荣 业务监督中队副中队长
(五)公示的期限: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其他供应商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内工作日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人反应。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申请不再受理。公示期内无异议,财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审批。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盐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联系电话:0515-88365441
采购人:盐城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显荣
联系电话:13626201397
地址:盐城市平安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柏爱燕; 手机:18662096009;电话:0515-88285999;
地 址:盐城市人民中路9号(宝龙城市广场)1号楼9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