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局对“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编号:YCCG1707-123-TP02)的投诉,作出的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盐城市鸿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355号
被投诉人: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所在地址:盐城市学海路28号
二、基本情况
2017年9月19日,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YCCG1707-123-TP02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确定江苏恒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意向单位。9月20日投诉人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中心按期作了答复。9月25日,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投诉至本局。本局依法受理,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现已审查终结,于2017年11月16日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书(盐财购决〔2017〕14号)。
三、处理结果
“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