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局对盐城市交通技师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YCCG1607-76-1)的投诉,作出的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1:盐城市如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盐城市盐马路36号
投诉人2:盐城市经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盐城市人民北路中河路5号
被投诉人1: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所在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
被投诉人2:盐城交通技师学院
所在地址:盐城市职教园区海洋路29号
二、基本情况
盐城市如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经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盐城市交通技师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YCCG1607-76-1)的投诉,本局根据7月18日收到的省财政厅行政复议决定,已依法重新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于2017年8月28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书(盐财购决〔2017〕7号、盐财购决〔2017〕8号)。
三、处理结果
“撤销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17年8月30日